• 問答 上海房產稅如何征收標準 房產稅費

    1、《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
    2、《上海房產稅征收管理細則》《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2011年01月28日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上海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F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試點范圍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
    二、征收對象征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除上述征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準。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三、納稅人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四、計稅依據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五、適用稅率適用稅率暫定為0.6%。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六、稅收減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六)其他需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
    七、收入用途對房產稅試點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八、征收管理
    (一)房產稅由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二)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
    (三)凡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在辦理房地產登記前,應按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主動提供家庭成員情況和由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擁有住房相關信息的查詢結果。地方稅務機關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新購住房是否應繳納房產稅予以審核認定,并將認定結果書面告知購房人。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繳清房產稅稅款。交易當事人須憑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認定結果文書,向登記機構辦理房地產登記;不能提供的,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四)納稅人應按規定如實申報納稅并提供相關信息,對所提供的信息資料承擔法律責任。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納稅的,由地方稅務機關向其追繳稅款、滯納金,并按規定處以罰款。
    (五)應稅住房房產稅的征收管理除本暫行辦法規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征收管理辦法,由市地稅局負責制定。
    九、部門職責
    (一)建立工作機制市政府成立由市財政、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組成的房產稅試點工作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推進房產稅試點工作。
    (二)協同征收管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地方稅務機關建立應稅住房房產稅征收控管機制,根據本市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需要,提供相關信息,共同做好應稅住房的認定工作。
    (三)實現信息共享市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共同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地產信息管理平臺,實現個人住房信息數據庫信息共享。
    十、評估機制房產稅稅基評估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地稅、財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十一、其他事項本暫行辦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項,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中的具體規定,由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門制訂,并報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執行。本暫行辦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上海房產稅征收管理細則》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1〕3號)的有關規定,現將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從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本市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均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以下簡稱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
    二、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減免房產稅認定時,應如實填寫房產稅認定申報表,并提交下列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一)房產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書;
    (二)新購住房的契稅完稅憑證;
    (三)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
    (四)購房人的戶籍(或居住)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
    (五)無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提供);
    (六)其他有關書面證明文件、資料。
    三、購房人提交本公告第二條所列資料后,從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詢申請表》,向房屋狀況信息部門查詢原有住房情況,并將取得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原件)送主管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收到購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后的10個工作日內,根據審核認定結果,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需要會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復核購房人提供的有關信息。
    四、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全額繳納房產稅的,需提交本公告第二條
    (一)、
    (二)、
    (三)、
    (六)所列資料(購房人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除外)。主管稅務機關收齊購房人提供的申報資料后,根據審核認定結果,當場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
    五、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應當由購房人本人辦理。購房人為二人及以上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購房人代為辦理。委托購房人以外的其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應當由同住人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
    六、年應納房產稅稅額的計算公式: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筑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
    七、納稅人應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繳清當年度應納稅款。未按時足額繳納的,逾期繳納的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八、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繳清截至辦理權屬轉移登記當月應當繳納的房產稅。
    九、納稅人未按規定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以及未繳、少繳、滯繳應納稅款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公告自2011年1月28日起執行。特此公告。上海市地方稅務局二0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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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上海房產稅征收標準

    上海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繳納房產稅時從價計征的稅率規定為1.2%,從租計征的稅率規定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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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上海房產稅如何征收標準 房屋交易

    1、《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
    2、《上海房產稅征收管理細則》《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2011年01月28日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上海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F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試點范圍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
    二、征收對象征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除上述征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準。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三、納稅人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四、計稅依據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五、適用稅率適用稅率暫定為0.6%。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六、稅收減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六)其他需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
    七、收入用途對房產稅試點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八、征收管理
    (一)房產稅由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二)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
    (三)凡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在辦理房地產登記前,應按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主動提供家庭成員情況和由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擁有住房相關信息的查詢結果。地方稅務機關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新購住房是否應繳納房產稅予以審核認定,并將認定結果書面告知購房人。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繳清房產稅稅款。交易當事人須憑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認定結果文書,向登記機構辦理房地產登記;不能提供的,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四)納稅人應按規定如實申報納稅并提供相關信息,對所提供的信息資料承擔法律責任。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納稅的,由地方稅務機關向其追繳稅款、滯納金,并按規定處以罰款。
    (五)應稅住房房產稅的征收管理除本暫行辦法規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征收管理辦法,由市地稅局負責制定。
    九、部門職責
    (一)建立工作機制市政府成立由市財政、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組成的房產稅試點工作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推進房產稅試點工作。
    (二)協同征收管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地方稅務機關建立應稅住房房產稅征收控管機制,根據本市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需要,提供相關信息,共同做好應稅住房的認定工作。
    (三)實現信息共享市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共同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地產信息管理平臺,實現個人住房信息數據庫信息共享。
    十、評估機制房產稅稅基評估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地稅、財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十一、其他事項本暫行辦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項,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中的具體規定,由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門制訂,并報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執行。本暫行辦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上海房產稅征收管理細則》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1〕3號)的有關規定,現將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從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本市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均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以下簡稱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
    二、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減免房產稅認定時,應如實填寫房產稅認定申報表,并提交下列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一)房產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書;
    (二)新購住房的契稅完稅憑證;
    (三)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
    (四)購房人的戶籍(或居住)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
    (五)無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提供);
    (六)其他有關書面證明文件、資料。
    三、購房人提交本公告第二條所列資料后,從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詢申請表》,向房屋狀況信息部門查詢原有住房情況,并將取得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原件)送主管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收到購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后的10個工作日內,根據審核認定結果,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需要會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復核購房人提供的有關信息。
    四、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全額繳納房產稅的,需提交本公告第二條
    (一)、
    (二)、
    (三)、
    (六)所列資料(購房人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除外)。主管稅務機關收齊購房人提供的申報資料后,根據審核認定結果,當場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
    五、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應當由購房人本人辦理。購房人為二人及以上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購房人代為辦理。委托購房人以外的其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應當由同住人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
    六、年應納房產稅稅額的計算公式: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筑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
    七、納稅人應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繳清當年度應納稅款。未按時足額繳納的,逾期繳納的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八、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繳清截至辦理權屬轉移登記當月應當繳納的房產稅。
    九、納稅人未按規定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以及未繳、少繳、滯繳應納稅款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公告自2011年1月28日起執行。特此公告。上海市地方稅務局二0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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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上海房產稅如何征收標準 房產稅費

    《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規定:
    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家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F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試點范圍
    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
    二、征收對象
    征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
    除上述征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準。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三、納稅人
    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
    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四、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五、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暫定為0.6%。
    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六、稅收減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六)其他需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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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上海房產稅如何征收標準 上海樓市

    1、《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
    2、《上海房產稅征收管理細則》

    《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
    2011年01月28日
    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上海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F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試點范圍
    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
    二、征收對象
    征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
    除上述征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準。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三、納稅人
    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
    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四、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五、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暫定為0.6%。
    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六、稅收減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六)其他需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
    七、收入用途
    對房產稅試點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八、征收管理
    (一)房產稅由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二)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
    (三)凡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在辦理房地產登記前,應按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主動提供家庭成員情況和由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擁有住房相關信息的查詢結果。地方稅務機關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新購住房是否應繳納房產稅予以審核認定,并將認定結果書面告知購房人。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繳清房產稅稅款。
    交易當事人須憑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認定結果文書,向登記機構辦理房地產登記;不能提供的,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四)納稅人應按規定如實申報納稅并提供相關信息,對所提供的信息資料承擔法律責任。
    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納稅的,由地方稅務機關向其追繳稅款、滯納金,并按規定處以罰款。
    (五)應稅住房房產稅的征收管理除本暫行辦法規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征收管理辦法,由市地稅局負責制定。
    九、部門職責
    (一)建立工作機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財政、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組成的房產稅試點工作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推進房產稅試點工作。
    (二)協同征收管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地方稅務機關建立應稅住房房產稅征收控管機制,根據本市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需要,提供相關信息,共同做好應稅住房的認定工作。
    (三)實現信息共享
    市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共同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地產信息管理平臺,實現個人住房信息數據庫信息共享。
    十、評估機制
    房產稅稅基評估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地稅、財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十一、其他事項
    本暫行辦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項,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中的具體規定,由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門制訂,并報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執行。
    本暫行辦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上海房產稅征收管理細則》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1〕3號)的有關規定,現將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從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本市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均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以下簡稱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
    二、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減免房產稅認定時,應如實填寫房產稅認定申報表,并提交下列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一)房產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書;
    (二)新購住房的契稅完稅憑證;
    (三)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
    (四)購房人的戶籍(或居住)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
    (五)無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提供);
    (六)其他有關書面證明文件、資料。
    三、購房人提交本公告第二條所列資料后,從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詢申請表》,向房屋狀況信息部門查詢原有住房情況,并將取得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原件)送主管稅務機關。
    主管稅務機關收到購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后的10個工作日內,根據審核認定結果,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
    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需要會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復核購房人提供的有關信息。
    四、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全額繳納房產稅的,需提交本公告第二條(一)、(二)、(三)、(六)所列資料(購房人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除外)。主管稅務機關收齊購房人提供的申報資料后,根據審核認定結果,當場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
    五、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應當由購房人本人辦理。購房人為二人及以上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購房人代為辦理。委托購房人以外的其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
    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應當由同住人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
    六、年應納房產稅稅額的計算公式:
    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筑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
    七、納稅人應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繳清當年度應納稅款。未按時足額繳納的,逾期繳納的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八、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繳清截至辦理權屬轉移登記當月應當繳納的房產稅。
    九、納稅人未按規定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以及未繳、少繳、滯繳應納稅款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公告自2011年1月28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二0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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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房產稅征收標準 全國百科

    baike14626
    房產稅征收標準是房產原值一次減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計算交納,對房產原值不實和沒有原值的房產,由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 資訊 房產稅征收標準

    news4486224
    買房是廣大人民群眾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購買房屋需要繳納房產稅,房產稅征收有嚴格的范圍、對象和標準,同時在征收期限上面也是有規定的。當然,就目前而言,我國僅僅是在部分地區開始試點征收房產稅,并沒有在全國范圍內開始進行征收。而這個房產稅自然是以房屋作為征收對象,不管是對房屋進行交易還是需要進行租賃,其實都是要征收房產稅的,但因為情況的不同,那么具體的征收稅率也不一樣
  • 問答 上海房產稅如何征收 上海樓市

    上海28日起試點征收房產稅,對上海居民家庭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購住房征收房產稅,稅率暫定為0.6%和0.4%。對上海家庭超過人均6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面積才予以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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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訊 房產稅征收標準 政策

    news4486218
    買房是廣大人民群眾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購買房屋需要繳納房產稅,房產稅征收有嚴格的范圍、對象和標準,同時在征收期限上面也是有規定的。當然,就目前而言,我國僅僅是在部分地區開始試點征收房產稅,并沒有在全國范圍內開始進行征收。而這個房產稅自然是以房屋作為征收對象,不管是對房屋進行交易還是需要進行租賃,其實都是要征收房產稅的,但因為情況的不同,那么具體的征收稅率也不一樣
  • 資訊 房產稅征收標準

    news4486221
    買房是廣大人民群眾人生中的一件大事,購買房屋需要繳納房產稅,房產稅征收有嚴格的范圍、對象和標準,同時在征收期限上面也是有規定的。當然,就目前而言,我國僅僅是在部分地區開始試點征收房產稅,并沒有在全國范圍內開始進行征收。而這個房產稅自然是以房屋作為征收對象,不管是對房屋進行交易還是需要進行租賃,其實都是要征收房產稅的,但因為情況的不同,那么具體的征收稅率也不一樣
  • 問答 ??房產稅如何交?房產稅如何征收標準? 其他

    現行房產稅政策規定: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免納房產稅?!?br/>如果將個人房產出租,按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應納稅額的,適用稅率為12%,但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按4%的稅率征收?!?br/>企業房產稅如何征收  
    1.從價計征  房產余值=房產原值×[1-(10%~30%)],房產稅稅率為1.2%?! 。ㄗⅲ悍慨a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原價。) 
    2.從租計征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房產稅稅率為12%和4%。
    房產稅納稅時間有以下幾點:
    1.納稅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產經營,從建成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2.納稅人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
    3.納稅人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 房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4. 納稅人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5.納稅人委托施工企業建設的房屋,從辦理驗收手續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6.納稅人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7.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該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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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訊 綿陽房產稅如何征收?房產稅征收標準解析 政策

    news5379180
    綿陽買房賣房房產稅如何征收?今天,小編就為大家帶來綿陽買房賣房房產稅詳解。
  • 問答 上海房產稅征收范圍,房產稅征收時間是多少? 上海樓市

    現在房產稅只是在三個城市試點,還沒有全部推行,牽扯的東西太多了,房產稅肯定會實行的,但是要有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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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上海房產稅征收范圍有哪些?上海哪些區會征收房產稅? 上海樓市

    根據上海房產稅征收細則對于上海房產稅征收范圍規定是,凡在上海市市區、金山衛石化地區、縣城、建制鎮和桃浦、安亭、高橋工業區房產,均應按規定繳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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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房產稅征收標準2022 全國百科

    baike14684
    房產稅征收標準2022:采用比例稅率、從價計征。從價計征為準,稅率為 1.2%,從租計征的稅率為12%。
  • 問答 如何征房產稅?房產稅如何征收標準 房產稅費




    先看圖,再看文章,謝謝你哦

    提到房產稅征收,大家一定要炸鍋了:掏了6個錢包好不容易買的房子又要掏錢出去?為此,針對不同家庭收入購房者關于征收房產稅的態度進行了調查。




    從調查結果可以看出,無論家庭收入是在5萬元以下還是50萬元以上的家庭,持支持態度的都不超過37.5%;家庭收入在5-10萬元以及5萬元以下的弱勢家庭持反對態度高達51.7%??梢钥偨Y出家庭收入較低的家庭是不同意征收房產稅的,因為征收房產稅對這樣的家庭來說完全是一種負擔,對他們也是不公平的。

    其實房產稅征收并不是每所房子都征稅,它是指當房屋滿足一定條件的時候,才會對其進行征收房產稅的行為,至此可以安撫那些弱勢家庭了。今天,象盒小編就為大家安利一下房產稅征收范圍的相關知識。

    房產稅歸屬于財產類稅,目前國內實行房產稅征收的城市僅有北京、深圳、上海、廣州、天津、蘇州、廈門、杭州、南京、福州等,仍然處在試點階段。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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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房產稅 如何征收?房產稅征收標準是什么 房產稅費

    新房產稅2017征收對象是哪些人

    房產稅的征稅對象是房產。房產是指有屋面和圍護結構,能夠遮風避雨,可供人們在其中生產、學習、工作、居住或儲藏物資的場所。而獨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圍墻、暖房、水塔、煙囪、室外游泳池等不屬于房產,但室內游泳池屬于房產。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房產稅的納稅人。

    1.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 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3. 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4. 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亦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5. 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問題。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房產管理部門、免稅單位及納稅單位的房產,應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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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房產稅征收是按照什么標準、房產稅征收標準是什么? 房產稅費

    上海是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征收0.6%的稅率,如果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重慶是對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及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征稅
    應納稅額=應稅建筑面積×建筑面積交易單價×稅率
    稅率分為2種:1、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筑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
    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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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親,房產稅如何征收?房產稅征收標準是什么? 房產稅費

    房產稅征收一般有從租計征、從價計征這兩種方式,從租計征的計稅依據是房屋的租金,從價計征的計稅依據是房屋的原值扣除減征部分的余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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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房產稅 如何征收?個人房產稅如何征收,征收標準是什么? 房屋交易

    上海、重慶開始房產稅試點改革,上海征收對象為本市居民新購房且屬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購房,稅率暫定0.6%;重慶征收對象是獨棟別墅高檔公寓,以及無工作戶口無投資人員所購二套房,稅率為0.5%-1.2%。



    房產稅**新消息

    賈康是原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著名財稅專家,他連續數年呼吁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對房地產稅試點地區持續關注。3月2日上午在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經濟界別委員駐地,賈康委員被記者團團圍住,連珠炮輪番提問:“房產稅征收有沒有時間表?”“征求房產稅會不會導致資金外流?”“房產稅征收**大的難點在哪兒?”“一旦征收房產稅,房價會是什么走向?”



    房產稅如何計算征收標準

    從價計征:

    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

    從租計征:

    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

    沒有從價計征的換算問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將原有房產用于生產經營,從生產經營之月起,繳納房產稅。其余均從次月起繳納。

    個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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