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訊 房產稅若何征收 :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房價

    news1299166
    城市房地產稅是國度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限制內,對屬于中外合股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本國企業和外商的房屋、地盤依照房價、地價或租價向房地產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種稅。
  • 問答 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房產稅費

    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目前只是在幾個城市當中運行,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已經開始征收房產稅,征收房產稅的房產類型有著嚴格的要求,目前限制在城鎮當中用于出租經營的房子。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如果說房屋的產權屬于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目前房產稅在征收的時候分為兩種情況進行收?。?
    ①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直轄市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②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可以免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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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房產稅費

    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有:
    ①房產稅在城市,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就是說在農村是暫時不會征收房產稅的,而且現在的房產稅只有幾個城市在試點征收,也不是所有的城市都開始征收房產稅。
    ②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針對于一些產權不確定或者是因為房屋成點原因導致糾紛沒有解決的話,由房屋的使用人來繳納。
    ③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不過省市人民政府也可以就繳納的額度進行相應的調整。
    ④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一般是按照12%的稅率進行收取。
    ⑤國家機關,軍隊或者是人民團體的自用住房是免征房產稅的啊,還有就是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也不在征收房產稅的范圍之內,還有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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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上海房產稅細則 上海樓市

    簡述: 上海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
    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例如,一家三口如果購買第二套住房,以擁有建筑面積200平方米計,扣除每人60平方米,需要納稅面積為20平方米,以每平方米2萬元計,繳納市場交易價格的70%,適用稅率0.6%,該家庭每年需要繳納的稅額為16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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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訊 房產稅實施細則 房產稅試點城市 房價

    news2706837
    產稅條例是以房屋為征稅器材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房錢收入為計稅按照,并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富稅。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的細則是什么?并且房產稅試點城市有哪些?
  • 問答 上海房產稅征收標準

    上海房產稅由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繳納房產稅時從價計征的稅率規定為1.2%,從租計征的稅率規定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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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常州房產稅實施細則 常州樓市

    房產稅
    (1)時間認定:2011年1月28日起購買的住房
    【解讀】:新購住房是指2011年1月28日起購買的住房,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后一頁上打印的日期為準。
    (2)繳納房產稅時間怎樣確定?
    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
    【解讀】:看房產證上的日期,從第二個月開始計算,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足一年時間的,按月計算。
    (3)征收對象:本市居民二套房、非本市居民新購房
    【解讀】:征收對象具體包括兩類:
    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4)界定三類免征對象
    A.對本市居民家庭換購住房給予優惠
    【解讀】:本市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唯一住房,因為改善居住條件而新購住房的,該居民家庭新購住房先按規定核定征免房產稅,當其在新購住房后的一年內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對新購住房已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B.對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購房需求給予優惠
    【解讀】:對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且屬該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
    C.對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購房給予優惠
    【解讀】:對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給予優惠:一是,對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且屬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二是,對持有本市居住證滿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且屬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三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規定征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5)如何進行征免認定?
    對于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在辦理房地產登記前,應按照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主動提供家庭成員情況和由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擁有住房相關信息的查詢結果。
    【解讀】:家庭成員情況:夫妻、未成年小孩,身份證、戶口本、出生證明、結婚證等;
    市房產交易中心出具的查詢單。
    具體申報流程、需要材料確認后馬上通知?
    (6)計稅依據:交易價格的70% 稅率:實行0.4%~0.6%差別化稅率
    【解讀】: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實行差別化的比例稅率,即: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
    應納稅額=應稅面積×新購房單價×70%×稅率
    (7)征稅面積如何計算?
    對本市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扣除。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他住房面積的總和。
    【解讀】:對本市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扣除。即,對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含60 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

    【以一個三口之家的本市居民家庭(夫妻雙方加上未成年子女)為例】
    例①
    原有50平方米住房
    新購110平方米住房
    將這兩套住房面積合并計算后,該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為53.33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積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標準,因此,該家庭此次新購的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暫免征收房產稅。
    例②
    原有150平方米住房
    新購110平方米住房
    將這兩套住房面積合并計算后,該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為86.67平方米,全部住房面積已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標準,因此,該居民家庭新購住房中超出上述標準的部分面積(260平方米減去180平方米,即80平方米)須按規定繳納房產稅。
    例③
    原有250平方米住房
    新購110平方米住房
    由于該居民家庭原有人均住房面積達83.33平方米,已超過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標準,因此,該家庭此次新購的這一套住房的全部面積(即110平方米),須按規定繳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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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上海房產稅如何征收標準 房產稅費

    《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規定:
    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家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F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試點范圍
    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
    二、征收對象
    征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
    除上述征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準。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三、納稅人
    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
    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四、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五、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暫定為0.6%。
    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六、稅收減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六)其他需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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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上海房產稅如何征收標準 上海樓市

    1、《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
    2、《上海房產稅征收管理細則》

    《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
    2011年01月28日
    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上海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F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試點范圍
    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
    二、征收對象
    征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
    除上述征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準。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三、納稅人
    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
    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四、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五、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暫定為0.6%。
    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六、稅收減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六)其他需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
    七、收入用途
    對房產稅試點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八、征收管理
    (一)房產稅由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二)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
    (三)凡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在辦理房地產登記前,應按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主動提供家庭成員情況和由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擁有住房相關信息的查詢結果。地方稅務機關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新購住房是否應繳納房產稅予以審核認定,并將認定結果書面告知購房人。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繳清房產稅稅款。
    交易當事人須憑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認定結果文書,向登記機構辦理房地產登記;不能提供的,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四)納稅人應按規定如實申報納稅并提供相關信息,對所提供的信息資料承擔法律責任。
    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納稅的,由地方稅務機關向其追繳稅款、滯納金,并按規定處以罰款。
    (五)應稅住房房產稅的征收管理除本暫行辦法規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征收管理辦法,由市地稅局負責制定。
    九、部門職責
    (一)建立工作機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財政、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組成的房產稅試點工作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推進房產稅試點工作。
    (二)協同征收管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地方稅務機關建立應稅住房房產稅征收控管機制,根據本市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需要,提供相關信息,共同做好應稅住房的認定工作。
    (三)實現信息共享
    市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共同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地產信息管理平臺,實現個人住房信息數據庫信息共享。
    十、評估機制
    房產稅稅基評估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地稅、財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十一、其他事項
    本暫行辦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項,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中的具體規定,由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門制訂,并報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執行。
    本暫行辦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上海房產稅征收管理細則》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1〕3號)的有關規定,現將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從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本市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均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以下簡稱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
    二、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減免房產稅認定時,應如實填寫房產稅認定申報表,并提交下列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一)房產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書;
    (二)新購住房的契稅完稅憑證;
    (三)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
    (四)購房人的戶籍(或居住)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
    (五)無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提供);
    (六)其他有關書面證明文件、資料。
    三、購房人提交本公告第二條所列資料后,從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詢申請表》,向房屋狀況信息部門查詢原有住房情況,并將取得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原件)送主管稅務機關。
    主管稅務機關收到購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后的10個工作日內,根據審核認定結果,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
    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需要會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復核購房人提供的有關信息。
    四、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全額繳納房產稅的,需提交本公告第二條(一)、(二)、(三)、(六)所列資料(購房人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除外)。主管稅務機關收齊購房人提供的申報資料后,根據審核認定結果,當場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
    五、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應當由購房人本人辦理。購房人為二人及以上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購房人代為辦理。委托購房人以外的其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
    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應當由同住人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
    六、年應納房產稅稅額的計算公式:
    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筑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
    七、納稅人應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繳清當年度應納稅款。未按時足額繳納的,逾期繳納的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八、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繳清截至辦理權屬轉移登記當月應當繳納的房產稅。
    九、納稅人未按規定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以及未繳、少繳、滯繳應納稅款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公告自2011年1月28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
    二0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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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上海房產稅如何征收 上海樓市

    上海28日起試點征收房產稅,對上海居民家庭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購住房征收房產稅,稅率暫定為0.6%和0.4%。對上海家庭超過人均6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面積才予以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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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請問上海房產稅實施細則是什么? 上海樓市

    征收對象具體包括兩類:

      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

      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p>

     
    (4)界定三類免征對象 

     A.對本市居民家庭換購住房給予優惠 

     【解讀】:本市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唯一住房,因為改善居住條件而新購住房的,該居民家庭新購住房先按規定核定征免房產稅,當其在新購住房后的一年內出售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對新購住房已按規定繳納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B.對本市居民家庭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購房需求給予優惠 

     【解讀】:對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且屬該子女家庭唯一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

      C.對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家庭購房給予優惠 

     【解讀】:對于在本市工作生活的非本市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給予優惠:一是,對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且屬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二是,對持有本市居住證滿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且屬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三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規定征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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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上海房產稅怎樣征收 上海第二套房產稅如何計算 房產稅費

    眾多購房者都想了解第二套房產稅如何計算,小編特別搜集了第二套房產稅如何計算的條款,以及第二套房產稅如何計算案例為您置業租房做參考。
    規定從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上海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均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下文簡稱“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征收范圍: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當地新購的住房。
    征收標準: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稅基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適用稅率暫定為0.6%。對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當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上海房產稅費表:上海應稅住房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筑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
    Eg:一居民家庭 3人 原先有105平存量房,現新購123平米,單價21500元計算方式:105+123-180=48平 48*21500*70%*0.6%=4334.4元申報辦理
    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所需材料:房產稅認定申報表,并提交房產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書),新購住房的契稅完稅憑證,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購房人的戶籍(或 居住)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無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資料。
    領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詢申請表》、管稅務機關收到購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后的10個工作日內,根據審核認定結果,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納稅人應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繳清當年度應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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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上海房產稅征收范圍有哪些?上海哪些區會征收房產稅? 上海樓市

    根據上海房產稅征收細則對于上海房產稅征收范圍規定是,凡在上海市市區、金山衛石化地區、縣城、建制鎮和桃浦、安亭、高橋工業區房產,均應按規定繳納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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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上海房產稅征收范圍,房產稅征收時間是多少? 上海樓市

    現在房產稅只是在三個城市試點,還沒有全部推行,牽扯的東西太多了,房產稅肯定會實行的,但是要有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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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房產稅如何征收細則 其他

    征收房產稅并不是說見房子就征稅,而是要求房屋滿足一定條件時,才會對該房屋開征房產稅。今天,華律網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房產稅征收范圍的相關知識。

    一、房產稅征收范圍:
    房產稅的征收范圍稱房產稅“課稅范圍”,具體指開征房產稅的地區。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二、房產稅征收標準:
    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2)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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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上海房產稅如何征收標準 房屋交易

    1、《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
    2、《上海房產稅征收管理細則》《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2011年01月28日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上海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F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試點范圍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
    二、征收對象征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除上述征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準。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三、納稅人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四、計稅依據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五、適用稅率適用稅率暫定為0.6%。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六、稅收減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六)其他需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
    七、收入用途對房產稅試點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八、征收管理
    (一)房產稅由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二)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
    (三)凡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在辦理房地產登記前,應按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主動提供家庭成員情況和由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擁有住房相關信息的查詢結果。地方稅務機關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新購住房是否應繳納房產稅予以審核認定,并將認定結果書面告知購房人。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繳清房產稅稅款。交易當事人須憑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認定結果文書,向登記機構辦理房地產登記;不能提供的,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四)納稅人應按規定如實申報納稅并提供相關信息,對所提供的信息資料承擔法律責任。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納稅的,由地方稅務機關向其追繳稅款、滯納金,并按規定處以罰款。
    (五)應稅住房房產稅的征收管理除本暫行辦法規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征收管理辦法,由市地稅局負責制定。
    九、部門職責
    (一)建立工作機制市政府成立由市財政、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組成的房產稅試點工作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推進房產稅試點工作。
    (二)協同征收管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地方稅務機關建立應稅住房房產稅征收控管機制,根據本市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需要,提供相關信息,共同做好應稅住房的認定工作。
    (三)實現信息共享市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共同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地產信息管理平臺,實現個人住房信息數據庫信息共享。
    十、評估機制房產稅稅基評估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地稅、財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十一、其他事項本暫行辦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項,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中的具體規定,由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門制訂,并報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執行。本暫行辦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上海房產稅征收管理細則》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1〕3號)的有關規定,現將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從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本市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均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以下簡稱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
    二、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減免房產稅認定時,應如實填寫房產稅認定申報表,并提交下列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一)房產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書;
    (二)新購住房的契稅完稅憑證;
    (三)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
    (四)購房人的戶籍(或居住)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
    (五)無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提供);
    (六)其他有關書面證明文件、資料。
    三、購房人提交本公告第二條所列資料后,從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詢申請表》,向房屋狀況信息部門查詢原有住房情況,并將取得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原件)送主管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收到購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后的10個工作日內,根據審核認定結果,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需要會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復核購房人提供的有關信息。
    四、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全額繳納房產稅的,需提交本公告第二條
    (一)、
    (二)、
    (三)、
    (六)所列資料(購房人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除外)。主管稅務機關收齊購房人提供的申報資料后,根據審核認定結果,當場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
    五、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應當由購房人本人辦理。購房人為二人及以上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購房人代為辦理。委托購房人以外的其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應當由同住人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
    六、年應納房產稅稅額的計算公式: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筑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
    七、納稅人應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繳清當年度應納稅款。未按時足額繳納的,逾期繳納的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八、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繳清截至辦理權屬轉移登記當月應當繳納的房產稅。
    九、納稅人未按規定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以及未繳、少繳、滯繳應納稅款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公告自2011年1月28日起執行。特此公告。上海市地方稅務局二0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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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2017上海房產稅如何征收? 房產稅費

    需要繳納的稅費
    (1)契稅。符合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在120平方米基礎上上浮16.7%)、實際成交價低于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等三個條件的,視為普通住宅,征收房屋成交價的1.5%的契稅。反之則按3%。
    (2)印花稅。買賣雙方各繳納房價款的0.05%。
    (3)營業稅。購買時間在兩年內的房屋需繳納的營業稅為:成交價×5%;兩年后普通住宅不征收營業稅,高檔住宅征收買賣差價5%的營業稅。
    (4)城建稅。營業稅的7%
    (5)教育費附加稅。營業稅的3%
    (6)個人所得稅。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 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出售公房:5年之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筑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積。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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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上海房產稅如何征收標準 房產稅費

    1、《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
    2、《上海房產稅征收管理細則》《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2011年01月28日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上海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F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試點范圍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
    二、征收對象征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除上述征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準。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三、納稅人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四、計稅依據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五、適用稅率適用稅率暫定為0.6%。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六、稅收減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六)其他需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
    七、收入用途對房產稅試點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八、征收管理
    (一)房產稅由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二)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
    (三)凡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在辦理房地產登記前,應按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主動提供家庭成員情況和由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擁有住房相關信息的查詢結果。地方稅務機關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新購住房是否應繳納房產稅予以審核認定,并將認定結果書面告知購房人。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繳清房產稅稅款。交易當事人須憑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認定結果文書,向登記機構辦理房地產登記;不能提供的,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四)納稅人應按規定如實申報納稅并提供相關信息,對所提供的信息資料承擔法律責任。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納稅的,由地方稅務機關向其追繳稅款、滯納金,并按規定處以罰款。
    (五)應稅住房房產稅的征收管理除本暫行辦法規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征收管理辦法,由市地稅局負責制定。
    九、部門職責
    (一)建立工作機制市政府成立由市財政、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組成的房產稅試點工作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推進房產稅試點工作。
    (二)協同征收管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地方稅務機關建立應稅住房房產稅征收控管機制,根據本市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需要,提供相關信息,共同做好應稅住房的認定工作。
    (三)實現信息共享市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共同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地產信息管理平臺,實現個人住房信息數據庫信息共享。
    十、評估機制房產稅稅基評估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地稅、財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十一、其他事項本暫行辦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項,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中的具體規定,由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門制訂,并報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執行。本暫行辦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上海房產稅征收管理細則》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1〕3號)的有關規定,現將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從2011年1月28日起,凡在本市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均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以下簡稱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
    二、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減免房產稅認定時,應如實填寫房產稅認定申報表,并提交下列資料(原件和復印件):
    (一)房產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書;
    (二)新購住房的契稅完稅憑證;
    (三)購房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
    (四)購房人的戶籍(或居住)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
    (五)無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提供);
    (六)其他有關書面證明文件、資料。
    三、購房人提交本公告第二條所列資料后,從主管稅務機關領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詢申請表》,向房屋狀況信息部門查詢原有住房情況,并將取得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原件)送主管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收到購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書面查詢結果后的10個工作日內,根據審核認定結果,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需要會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復核購房人提供的有關信息。
    四、購房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全額繳納房產稅的,需提交本公告第二條
    (一)、
    (二)、
    (三)、
    (六)所列資料(購房人家庭成員的有效身份證明除外)。主管稅務機關收齊購房人提供的申報資料后,根據審核認定結果,當場向購房人簽發《上海市個人住房房產稅認定通知書》。
    五、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應當由購房人本人辦理。購房人為二人及以上的,可以書面委托其他購房人代為辦理。委托購房人以外的其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申請計入無住房同住人的,應當由同住人本人辦理。委托他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
    六、年應納房產稅稅額的計算公式: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筑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
    七、納稅人應當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憑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繳清當年度應納稅款。未按時足額繳納的,逾期繳納的稅款從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八、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在辦理房地產登記之前繳清截至辦理權屬轉移登記當月應當繳納的房產稅。
    九、納稅人未按規定辦理房產稅征免認定手續,以及未繳、少繳、滯繳應納稅款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有關規定處理。
    十、本公告自2011年1月28日起執行。特此公告。上海市地方稅務局二0一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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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上海房產稅2021解讀 房產稅費

    上海的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的對象,通過計算房屋的計稅余值,向所有權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按照目前的計算標準,年稅率在1.2%左右,如果房屋用于出租所得到的收益用于計算征收的標準稅率,按照12%的標準進行收取。目前上海房產稅的征收對象是在上海市有第2套住房的房主以及非上海戶籍的居民家庭,在上海所購買的住房也在房產稅的征收范圍之內。
    在上海所購買的房屋平米數人均低于60平方米的,暫時免征房產稅,同時整個家庭當中還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可以計算在免稅住房的面積當中。針對于符合上海市相關規定,通過高層次人才或者是產業緊缺人才購買房屋,并且在上海工作生活的人群,家庭的唯一住房可以免征房產稅。同時如果上海市的居民家庭在購買房屋之后一年內出售唯一的原有住房已經征收過的房產稅可以予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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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上海房產稅怎么計算? 上海樓市

    1.外地戶籍首先考慮是否限購(條件:外地戶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滿1年的社會保險或納稅證明的可以在本市購買一套住宅).
    2.(購入面積-人均60平)購入單價70%稅率(0.4%或0.6%)
    注:單價低于48032,繳納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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