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關于土地證的使用權年限。。。 產權產證
您好,土地只有使用權利,房屋是永久所有的。假如今天這個地皮國家征用了,那么要補償給你一定的損失,假如土地使用到期之后,國家如果征用,還是要補償給你錢。
希望你能明白這個。不要擔心土地使用權的事情。因為房屋是永久所有的。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已有10個回答
問答 土地證的使用權年限 產權產證
如果土地的使用期到了,你的房子有二種情況:第一:補交地價,可以繼續使用該土地.第二種:折了你的房子,土地你就沒有使用權了,但國家會對土地上面的房子作一定補償給產權人.也就是通常我們所說的回遷房.已有8個回答
問答 不是屬于土地產權變更的是() a土地使用權出讓 b依法繼承土地使用權 c土地使用權轉讓 d土地使用權出租 房屋交易
D只是出租權,土地產權沒變。已有1個回答
問答 土地使用權可以買賣嗎? 土地使用權轉讓與買賣土地有何區別? 房屋交易
1、建筑后退四界:
詳見選址規劃圖。
2、機動車停車位: ≥0.8車位/100㎡建筑面積
非機動車停車位: ≥1.5車位/100㎡建筑面積
3、住宅日照標準:界內外住宅大寒日不低于2小時日照。
二、有關要求
(1)需配建的公共設施按地塊所在改造區修建性詳細規劃統一配建;
(2)建筑物地下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下建筑控制線,地上突出物不得超越地上建筑控制線(詳見選址紅線圖);
(3)建筑節能必須達到國家、省節能標準要求;
(4)三年內須建成交付使用;
(5)商業服務業設施建筑面積不大于15000㎡;
(6)該改造區已整體編制修建性詳細規劃,地塊建設時需符合整體修建性詳細規劃;
(7)在規劃設計前,應進行地下采空區詳談,以保證工程安全;
(8)項目建設時,除應滿足本規劃條件要求外,還應滿足《晉城市城鄉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有關要求(地上、地下建筑后退四界距離按選址紅線圖退界要求執行);
(9)基礎設施內網由建設單位自行配套,基礎設施外網由城市統一配套;
(10)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按規定繳納。
三、競買人資格條件
近三年內無違反土地出讓合同等不良記錄、且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
四、出讓條件
本宗地出讓范圍內的樹木、供電設施等,受讓方可結合規劃設計方案保留,對不需要保留的,由受讓方自行與有關部門解決,并承擔所需費用。如地下有構筑物或其他設施等,由受讓方與有關部門協商解決。出讓范圍內的采空區或地質災害隱患由受讓人負責勘探治理,費用自理。
五、報名與審核
自公告之日起,申請人可到市國土資源交易事務中心獲取有關公開出讓的資料,提出書面申請,繳納競買保證金,報名截止時間為二0一五年五月十八日下午六時。
經審查,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的,并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我局將確認其競買資格。
六、競買保證金與銀行資信證明
本宗地競買保證金2300萬元,銀行資信證明4600萬元。
七、耕地開墾費
該宗地須按有關規定繳納耕地開墾費。
八、土地出讓金的繳納
土地公開出讓成交后,需在10個工作日內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全部繳清土地出讓金。受讓人逾期不簽訂合同的終止供地,不退還競買保證金。已簽訂合同逾期不繳納土地出讓金的,無償收回土地。
九、出讓方式
本宗地為公開拍賣出讓。
十、其他
出讓地塊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以拍賣出讓文件為準。
十一、公開出讓時間、地點及相關情況另行通知。
聯系地址:晉城市國土資源交易事務中心
聯系電話:0356-2030735
聯系人:郭頎 張航已有3個回答
問答 土地使用權類型有哪些?什么是土地使用權轉讓? 房屋交易
土地使用權分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按照取得的方式分為出讓、劃撥、出租、作價出資(入股)、授權經營等。集體土地使用權包括集體農用土地使用權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已有2個回答
問答 什么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和土地使用權劃撥 其他
一含義:1、劃撥土地也指劃撥土地使用權。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吨腥A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br/>2、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以向國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讓金為對價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簡單說來,就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二、區別
1、使用權性質不一樣
2、出讓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劃撥可能出點使用費用(非出讓金),也可能一點不出費用。
3、使用的權限不一樣。劃撥土地不能轉讓,出租,抵押等;出讓土地在出讓期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4、使用期限不同,出讓土地有具體使用期限,使用期屆滿返回國家,劃撥則無時間限制。已有1個回答
問答 土地使用權轉讓程序 房屋交易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
(一)單位用地轉讓
1、交易雙方提出轉讓、受讓申請交易當事人申請辦理轉讓手續同時,還應提供轉讓協議、土地使用證、宗地界址點圖、建筑物產權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委托書、身份證明等資料。
2、審查
接到申請后,承辦人應對資料及宗地情況進行詳細審查了解,凡未按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權屬不清、四鄰有糾紛的等不予辦理轉讓手續,并在15日內通知轉讓當事人。
如改變土地用途須有規劃部門意見。轉讓時需分割建筑物的應有房產主管部門意見。
3、現場勘察
現場勘察應與有關資料對照核實。如需分割轉讓,應考慮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項權利等因素,并制圖確定四至、面積,必要時需經四鄰簽章認可。
4、地價評估,并提供報告書
審核評估報告與轉讓協議,轉讓價明顯低于市價的,建議市府優先購買;價格過高的,可建議采取必要調控措施。
5、填寫轉讓審批表
認真核對原批準文件、評估報告、規劃意見等資料,用途、價額、年期等內容填寫要完整、準確、字跡工整。
6、審批
審批內容包括費用表及轉讓審批表。費用表須經所長簽字后,經辦人攜完整轉讓檔案與轉讓審批表等報中心及局領導審查批準。
7、交納有關稅費
8、登記編號
審批后,也可在審批前到產權科對補簽出讓合同及審批表編號。轉讓檔案、留產權科統一保存,按年度繳檔案室。
9、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經辦人依據補簽出讓合同、轉讓審批表、付款票據等,填寫變更登記審批表進行變更登記。變更登記審批表,可隨轉讓審批表同時報批。
備注:
1、如為協助法院執行轉讓土地使用權,應依據法院提供的裁定書(判決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及其中所載明的宗地四至面積籌辦理轉讓過戶手續,可以不經被執行人同意。
2、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應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經審查批準,補交出讓金后方可轉讓;或收回國有后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黨政機關、公益事業單位劃撥土地轉讓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3、轉讓合同應經過公證。
4、有關資料采用復印件時,應與原件核實并予注明。
5、分立、更名等涉及土地使用權變更的,當事人應提供有效的證明材料。分立者應為原同一單位或家庭成員,且單位所有權性質不變;更名者應為同一使用權人。繼承的須提交繼承文書或公證文書等。繳納有關費用后,繼承、分立、更名可填寫變更登記審批表直接進行變更登記。夫婦共同購置的房地產,可以設定為共有財產,經申請可參照更名辦理。找房地產資料,到中國地產商
6、企業改制土地變更實際上一種轉讓行為,通常以有償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原則上需轉讓審批。
(二)個人住宅轉讓
個人住宅用地轉讓手續與單位宗地轉讓手續基本相同。除出讓土地外,其他個人住宅用地可以按劃撥用地對待,在辦理過程中應注意以下事項:
1、須有宗地共有人同意轉讓意見;
2、個人轉讓應以當場簽押為準;
3、個人住宅轉讓時未繳納年租金者須繳納地價總額
1%有償使用費后按劃撥土地使用權進行變更登記。
二、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
下列集體土地使用權視情況可以轉讓:
(一)鄉、村企業需經審批可以在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流轉,確需對外轉讓的,經土地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報經政府批準征為國有后,可以依法出讓(轉讓);另抵押的集體土地,抵押權實現時,可以依法轉讓。
(二)依法登記的城鎮個人住宅使用的集體土地,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可以轉讓,但變更后的土地使用權性質仍為集體土地使用權。已有2個回答
問答 ??土地使用權面積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權面積是不是土地證上的面積? 房屋面積
土地使用面積包括占地面積、建筑面積、居住面積。一般來說,徒弟使用面積有以下幾個方面:
1、占地面積,即建筑物及其周邊環境共占的面積。
2、建筑面積,僅指建筑物的建筑面積。
3、居住面積,指室內居住面積。已有3個回答
百科 土地使用權到期 購房政策
問答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房屋交易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指國有土地使用權人依法將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給他人的行為,是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一種處分方式。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依法可分為買賣、交換、贈與、繼承四種形式。 《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眹型恋厥褂脵喑鲎屩荒苡蓢襾硇惺?。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范文:轉讓方(甲方):xxx受讓方(乙方):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江蘇省土地登記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轉讓地塊概況 土地座落: 地 號: 土地證書號: 宗地總面積: m2 轉讓面積: m2 使用權類型: 終止日期: 批準用途: 實際用途: 批準建設期限: 實際投資比例: 國有出讓土地轉讓時土地開發建設必須達到《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約定的條件,轉讓后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條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后的終止期限不變,仍為甲方原土地使用證所載明的終止期限。若國家建設需要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 第三條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土地轉讓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收購權。 第四條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及轉讓金支付方式:
(1)本合同項下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 元(幣種:人民幣) 轉讓總金額(大寫) (幣種:人民幣)
(2)付款方式: 第五條 轉讓的地塊,乙方須按原規定用途使用,確需改變用途的,須按有關規定辦妥用途變更手續后方可轉讓。 第六條 甲方須在 年 月 日前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交付乙方使用。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持有關手續到江陰市國土資源局土地交易中心共同簽署本合同,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不能到場簽署需委托他人簽訂的,必須出具有效書面委托書。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須提供打印件原件),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有效,并經審核登記后生效,甲乙雙方及土地交易中心各執一份,另一份用于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已有6個回答
問答 什么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和土地使用權劃撥 其他
一含義:1、劃撥土地也指劃撥土地使用權。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吨腥A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br/>2、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以向國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讓金為對價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簡單說來,就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
二、區別
1、使用權性質不一樣
2、出讓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劃撥可能出點使用費用(非出讓金),也可能一點不出費用。
3、使用的權限不一樣。劃撥土地不能轉讓,出租,抵押等;出讓土地在出讓期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4、使用期限不同,出讓土地有具體使用期限,使用期屆滿返回國家,劃撥則無時間限制。已有1個回答
問答 關于土地使用權轉讓 房屋交易
你只有土地使用權,沒有買賣權已有3個回答
問答 什么是土地使用權出讓和土地使用權劃撥? 其他
根據《中國土地管理法》、《中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的規定,指出了,
【定義】:
不管是出讓還是劃撥有個共同點,也是必須的前提,一宗土地須依法征收過后成為國有建設用地才行、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具體的出讓方式就是招標、拍賣、掛牌、協議四種。
【劃撥土地】:指劃撥土地使用權。根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吨腥A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取得途徑進行了規定:“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后將該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依照本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區別】:從時間上來講,出讓的都是有年限的,例如工業用地50年,居住70年;
而劃撥是無期限的。
從金錢上面來講,出讓都需要交出讓金的,一般都是市場價。劃撥的需要繳納征地補償、安置補償等成本費用就可以供地了。
從性質上來講,劃撥土地都是市政公共設施和機關辦公、公益事業、重點交通、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都是屬于無盈利性質的。
【弊端】個人認為,出讓的弊端:1、出讓年限過長,例娛樂、商業用地40年,工業用地50年,如果隨著土地出讓加快,可以出讓的地塊也隨之減少,那么幾十年后,還有什么地可以出讓。2、出讓方式中的拍賣、掛牌以價高者得的單純形式,那么造成的就是有些土地價格抬高,虛高。**明白就是房地產業的,地王現象。
劃撥的弊端:把一些好的地塊無償劃撥給了一些機關、企業,等到機關、企業搬遷、破產,需要處置土地時候,資產都流失了!已有4個回答
問答 什么是土地使用權? 產權產證
土地使用權(Land Use Rights)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里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2011年1月,一則“土地使用期滿后會無償收回”的消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與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規中**基本**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已有3個回答
問答 土地使用權 其他
土地證和建房證不一樣的,土地證是您有使用該塊土地的合法證明
建房證是 您享有在改土地上建房資格證明已有8個回答
問答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有什么作用 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有什么效力 其他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和繼承。劃撥土地使用權在補辦出讓手續、補繳或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后,才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本文僅對有償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合同的效力進行探討。 一、土地使用權轉讓概述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支付價款的行為。 我國實行嚴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登記制度?!锻恋毓芾矸ā返?2條規定:“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手續?!薄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第60條第3款規定:“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并憑變更后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br> 在實際的土地使用權交易中,經常存在這樣一種情形:在簽訂轉讓合同時,轉讓方未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證書。如果在這種情形下,雙方發生糾紛,那么應如何認定轉讓合同的效力呢? 二、未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效力分析 對轉讓方在未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證時簽訂的轉讓合同的效力,司法實務界有三種觀點: 第一種觀點認為合同無效?!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第37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第38條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這種觀點認為,上述法律條款是對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的強制性規定,如果轉讓方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則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逗贤ā返?2條第5項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因此轉讓合同應認定為無效。 第二種觀點認為合同有效。根據我國民事立法所依據的相關理論,物權變動采取的是債權形式主義的物權變動模式,即債權契約加登記原則。在這種模式下,登記行為與債權合同是相互獨立的兩個行為,登記行為只是物權取得與轉移的證明,其作用是將物權變動的時間界限確定在標的物登記之時,屬于合同的履行問題,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這種觀點認為:《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37條、第38條是對土地使用權權屬變動所作的強制性規定,針對的是登記行為而不是債權合同。如果轉讓方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而與受讓方訂立合同轉讓土地使用權,行政機關不得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其結果是出讓方無法履行合同,而合同本身的有效性不受影響。已有1個回答
問答 土地使用權轉讓是什么? 房屋交易
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轉讓是土地使用者依法對其享有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處分的權利。轉讓的內容包括出售、交換和參與。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簽訂合同,受讓方還必須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登記。已有1個回答
問答 工業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嗎 其他
您好,我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稇椃ā返谑畻l第四款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边@就說明,土地的所有權是不能轉讓的,但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法律規定,以下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并符合下列條件的:
1、按照出讓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2、按照出讓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屬于房屋建設工程的,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25%以上,屬于成片開發土地,形成工業用地或者其他建設條件;轉讓土地時房屋已經建成的,還應當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書。
二、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符合下列條件的,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
1、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4、按規定辦理土地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希望回答對您有幫助。已有3個回答
問答 房改房土地使用權轉讓 房改房
答:1政策要求是補交土地收益,不是全額出讓金。
2第3次交易的房改房也需補交土地出讓金才能變成出讓土地使用權。
3只要房產產權部門不要求,是可以交易的。
4交易后土地證需要換名的,不能劃撥了,不然到一些地方貸款,兩證名不一樣,貸不下來的。
5是所在樓盤取得土地剩余期限。已有3個回答
問答 有集體土地證和房屋使用權 房子可否轉讓 集資房
土地都是國家的,只有使用權的區別,集體土地使用權是集體,個人不能買賣,那么個人土地是指交了土地出讓金有使用權,隨著房屋的買賣,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讓.已有3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