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問答 產權到期后房子歸誰 小產權房

    小產權到期后房子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歸屬于國家所有,因為本身小產權的房屋沒有得到法律的保障,不具備有房屋所有產權證,所以不歸于個人所有。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所以國家如果要將土地收回,在沒有房產證的前提條件之下,購房者也得不到相應的賠償。
    在購買房屋的時候要盡可能的購買具備有房屋所有產權證的房子,特別是一些民用住宅,不僅產權的年限有70年,而且在到期之后也會自動續期,只需要繳納少量的土地出讓金,就能夠繼續居住屬于性價比比較高的房屋類型。雖然小產權的房屋在購買時單從價格上來看會有一定的優勢,但因為不受到法律的保障,如果村集體想要收回土地,可以隨時收回小產權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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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產權到期后房子歸誰 全國百科

    baike24748
    小產權房子到期后房子歸購買房子的人。但不合法小產權房的建設、銷售者不具備房屋建設、銷售資格,沒有在政府部門登記備案。所謂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辦理相關證件,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因此也會被叫做為“鄉產權房”。
  • 問答 產權到期怎么辦? 房屋產權年限到期怎么辦? 產權產證


    買房時,大家可能會糾結產權問題

    50年產權是不是沒有70年產權好?

    70年與50年產權到底有啥分別?

    是不是到期后房子就不是我的了?

    讓我們先來看看總理是怎么說的



    總理再次表示產權可延期







    2018年3月20日上午,總理回答中外記者提問題,在回答記者的其中一個問題時,總理表示:“有人就擔心住宅使用權到期后會不會有問題,我們明確表示延期不影響交易而且要抓緊修法?!?br/>






    而在2017年3月15日,總理在回答中外記者問題,并對記者提出的“房屋70年產權到期后怎么辦”問題給予答復,他表示:“房子70年產權可續期,無需申請,無前置條件!”并表示相關部門已經就不動產權保護相關法律抓緊研究,提出議案。


    房屋產權意味著什么?



    房屋70年產權究意味著什么?

    簡而言之,住宅70年產權指的是

    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而買房人對房屋的所有權是永久的



    為了讓大家更加清楚這件事兒

    小編畫了個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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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產權到期后房子歸誰 產權產證

    房子產權到期之后,房子還是歸屬于業主所有的,產權到期其實指的是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土地使用權是房屋產權的組成部分之一,在到期之后需要再次繳納土地出讓金,按照我國現行的規定,居住用地的年限是70年,70年到期之后會自動續期,需要重新再簽署用地合同,如果到期之后國家要收回土地,會給予一定的補償。
    申請續期的方法:
    1、土地使用者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的申請書,除非按照當時的需求,符合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要社會土地,一般都應當予以批準。
    2、批準續期的需要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并且支付土地出讓金。
    3、在續期的時候,如果房子已經變成危房,需要強制拆除的,則無法得到批準。
    4、到期之后沒有申請續期土地的使用權和土地上的房產,會由國家無償收回。
    5、已經提出續期,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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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商品房產權到期怎么辦? 房屋產權到期怎么辦 產權到期如何續期 產權產證

    **近,有一則新聞很是吸引眼球——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眼下,房產是很多家庭**為重要的資產,關于房子的事,自然小視不得。我國住宅用地的期限是70年,那么70年后房子是否仍然屬于我們?這同備受關注的房地產稅有關系嗎?到期后如何續期,會不會又要交上一大筆錢?







    70年期滿自動續期
    要理解這則新聞,先得說說民法典。民法典是民法的基礎,重在保護私權利。民法典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比如合同簽訂、公司設立、財產保護、結婚離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據介紹,目前我國正在醞釀的民法典是我國首部民法典。此次提請審議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將同已經出臺的民法總則合并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在2020年提請審議。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審議的物權編草案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有關專家表示,房產是居民**重要的資產,這個規定體現了對居民財產權的保護,其意義不僅在于明確權益,更在于穩定長遠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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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產權到期怎么辦? 40年產權到期怎么辦 產權產證


      近期,一條消息震驚房地產市場。



      浙江溫州**近出現一部分市民,他們正常買賣二手房后卻無法完成交易,原因是土地到期了。如果要續期,必須繳納占房價總額約三分之一的土地出讓金。其中,不少市民發現,他們持有的土地證上寫著土地年限20年到期。











    溫州現首例“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續期”!





      據報道,經當地國土資源局初步排查,溫州市鹿城區內即有600余宗(套)。而從去年開始,20年期限的這批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或即將面臨到期。而且,這次市區一批上世紀90年代初期住宅用地使用權到期面臨續期的問題,在全國可能也屬先例。



      很多人可能有點納悶,房屋的土地使用權不是七十年嗎?怎么變成了二十年?的確,我國民用住宅土地的使用權期限通常是七十年,在1990年代初通過立法全國推行,溫州的二十年產權房是地方政府靈活施行政策的產物。



      1990年5月19日,國務院頒布了55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下簡稱《條例》),開始對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實行出讓制度?!稐l例》規定:居住用地出讓年限**高為七十年。



      1990年代初期,浙江民營經濟已經開始蓬勃發展,敢為天下先的溫州人在不超過居住用地**高年限七十年的前提下,按二十年到七十年分檔,由受讓方自行選擇辦理出讓手續,并交納相應的土地出讓金額。







    物權法雖規定自動續期,但細節有待明確



      當然,對于七十年的產權房來說,現在離到期還有時間,但既然不是永久產權房,終究還是會面臨同樣的問題。土地使用權到期后該怎么辦?2007年3月通過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明確寫到“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并非像很多人所認為的那樣是無償續期)。



      從這個角度講,法律上存在模糊空間,物權法規定可以自動續期,但該如何續期、需不需要交納土地出讓金以及交納標準是多少都沒有明確。截至目前,國家層面尚未出臺關于出讓土地續期的實施細則,更沒有對出讓土地使用權續期出讓金收取標準作出規定。







    當地部門正在積極研究解決方案



      為此,溫州市采取了續費政策,也就是續繳土地出讓金。根據相關政策,有戶主需要續繳幾十萬元的土地出讓金,價格約為房價的三分之一。



      “在國家沒有具體實施細則的情況下,目前我們基層國土部門只能參照國有土地出讓的做法,先由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土地價格,根據單位地價折算出樓面地價,算出總的土地出讓金,重新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睖刂菔袊临Y源局土地利用管理處處長張少清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這種做法與地方政府向開放商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而收取出讓金的做法比較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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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產權40年到期怎么辦?40年產權到期歸誰? 其他

    現在大家住的都是商品房,而我們**愿意糾結都就是這個商品房產權年限,一般大家都知道商品房產權年限的年限是70年,讓很多人都擔心,那我么豈不是一直也沒有一套完全屬于自己的住房,即使買房了還不是等于找了個長期的租房,只不過時間長一點而已。
    這是錯誤的,其實所謂的商品房產權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權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產證上會注明年限的(包括**后土地使用年限)
    2、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只用補交地稅就可以了。因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還是屬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會重新給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計算的。
    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
    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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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房子40年產權到期怎么辦?40年產權到期歸誰? 其他

    一般來說,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的,但是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年50年或70年不等,房屋到期后可通過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
    《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蓖恋厥褂?0年到期后,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應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其處理方法大致如下: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
    獲得批準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第二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第三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的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續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歸屬】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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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訊 70年產權到期后房子歸誰 房屋產權到期如何 房價

    news2709735
    70年后產權到期后只是地盤所有權到期了,只 要自動續期,房子還是本身的。而房屋產權到期后我們可提出續期申請,假如未提出續期的,地盤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度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 問答 ??四十年產權到期怎么辦?40年產權到期歸誰? 其他

    一、商住用房,是指樓盤以商業立項,但以住宅名義對外銷售的房屋。因限購政策和價格,大量一線城市的剛需人群選擇了購買商業性用房來自住。
    二、但根據相關規定,商用房產權年限為40年,低于普通住宅的70年產權。我國2007年出臺的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并無自動續期的規定。
    三、如果續期問題“有法可依”,根據我國1994年出臺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經批準準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br/>四、即便國家批準了續期,對于采用何種方式續期,新的年限怎么制定,續期費用的標準如何,各方也存有爭議。根據現有法律來看,很可能會由業主繳納土地使用金;也不排除以后也像住宅一樣自動續期,而且有可能不用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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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產權到期后房子歸誰 產權產證

    其實小產權的房子是沒有產權期限的,所以也就不存在到期之后房子歸誰的問題,因為小產權的房子所在的土地使用權是歸國家所有的,在建造房屋的時候,并沒有向國家支付土地出讓金,這也就是為什么沒有辦法辦理房屋所有產權證的根本原因,只有在支付了土地出讓金之后,才可以根據土地的性質來明確土地的使用時間,所以小產權的房子不建議大家購買。 土地使用的時間和土地的性質有一定的關系,住宅用地的時間比較長在70年,綜合用地的時間在50年,商業用地的時間在40年,除了住宅用地到期之后可以自動續期之外,綜合用地和商業用地都是需要提前一年的時間向相關部門提出續期申請的,而且還需要補繳一定的土地出讓金,繳納的標準會低于正常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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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產權到期后房子歸誰 小產權房

    因為小產權房并沒有房屋所有產權證也就不真正構成嚴格法律意義上的產權,所以小產權房到期后,可能會面臨無法續期國家會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出現房屋被國家收回的情況。目前國家對于產權到期的相關處理方法主要以續期為主,無論是住宅用地還是商業用地,在到期之后如果國家沒有其他的使用用途,可以通過補交土地出讓權出讓金的方式繼續使用,如果不能續期的話,也會對土地上的建筑物給予一定的補償。
    就小產權房來說,暫時是不建議購買的,雖然小產權房會比大產權房的價格便宜,但此類型房屋從法律上得不到支持,是明文規定不允許交易的房屋類型,在購買之后出現的問題很難得到法律保障,而且小產權房無法辦理貸款,需要通過分期或者是交付全款,對于購房人的資金壓力也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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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訊 房屋產權到期怎么辦,房子產權到期怎么辦 房價

    news3362786
    雖然我們購買了房子之后,房子就是屬于自己的了,但其實房子也是有產權年限的,房子的產權年限其實指的就是房子所在土地的使用年限,大多數的朋友更愿意購買70年產權的房子,不過很多人都有疑問,70年產權到期怎么辦呢?關于產權你知道多少?
  • 問答 ??商品房產權到期怎么辦?商品房產權到期歸誰? 其他

    商品房產權到期后不會被國家收回,到期后是補交一定的出讓金就可以了。其實很多人有誤區,產權并沒有年限,只有土地證才是使用權,有年限限制。

    土地使用權到期后的處理有以下幾種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準。獲得批準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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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產權到期怎么辦? 小產權到期怎么辦 產權產證



    導讀:根據我國《憲法》規定,土地的所有權屬于國家和集體所有,所以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一項使用權,根據土地規劃用途的不同,土地的**高使用年限又分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這三種情況又有什么區別呢?



    什么是房屋產權?


    一般來說,房屋產權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屬于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受到我國《物權法》的保護,其年限是永久的,而因為根據我國《憲法》,土地的所有權屬于國家和集體所有,所以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一項使用權,根據土地規劃用途的不同,土地的**高使用年限又分為40年、50年和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









    小產權房與大產權房有什么區別

    什么是小產權房?



    小產權房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稱的稱謂。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的,所以叫做“鄉產權”,又叫“小產權”。



    鄉鎮政府發的所謂小產權房產,實際上沒有真正的產權。這種房沒有國家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國土房管局也不會給予備案,所謂產權證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小產權房分為3種:



    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屬于該農村的集體所有者,非本村的市民不能購買。



    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占用耕地違法建設的房子。



    各類農業園或養老院的別墅。



    大產權房:由國家頒發產權證的叫做大產權房,包括40年產權、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我們平時購買的普通商品房,都屬于大產權房。



    區 別:



    1、大產權房有五證,受法律保護,有完整產權。小產權,沒有五證,不受法律保護,只有部分產權。通俗了說,就是大產權有房產證,小產權沒有房產證;



    2、大產權拆遷有補償,小產權沒有。也就是說,如果政府要拆遷房子,小產權業主基本不會得到拆遷安置補償;



    3、小產權房屋質量沒人監督,存在安全隱患,而且除了房屋質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難以保證以外,入住后的物業管理也極容易出現問題;



    4、小產權由于沒有正規的產權證,不能作為抵押或上市專賣。而且小產權房不能在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所以不可以辦理抵押等他項權利,也就是說,買小產權房不能貸款,只能一次性付全款。



    綜上所述,小產權房存在的重要因素是因為它的價格非常便宜,無論是宅基地轉讓還是小產權房買賣都具有較大法律風險,大家務必謹慎對待。近日,國土資源部再次重申:小產權房不得通過不動產登記合法化!所以大產權房相對較安全又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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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產權到期后房子歸誰 產權產證

    根據目前我國所新頒發的新政,小產權的房屋只要到了年限,國家就會收回,而且作為違反國家法律所出售的農村宅基地,如果村集體需要收回土地,仍然可以隨時收回小產權房,所以很多小產權房屋的使用年限是不確定的,建議購房者不要貪圖便宜而購買小產權房,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
    小產權的房屋不存在有到期的問題,因為本身不在法律上受到任何的保障,而且不允許上市交易買賣,所以買賣合同無效。如果國家需要收回所使用的土地,購房者也很難接受相關的賠償。小產權有一部分屬于集體性質的房產是原住村民的自建房,此類房屋的年限一般是永久性質的。另外一種開發商和村委合同確權的房屋,具體的使用年限要看開發商的合同規定,一般使用年限在40年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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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40產權到期后房子歸誰 產權產證

    40年的產權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而并不是房屋的產權年限,當40年到期后房子仍然屬于業主??梢赃@樣理解,房屋的產權永遠歸屬于業主所有,但是土地是國家的,業主只具有使用權,所以當40年產權房屋到期之后,想要繼續使用該土地,需要再次繳納土地出讓金。到期之后會根據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按照一定的比例交費而且需要再續期前一年提出申請。
    一般來說40年產權的房屋都使用的是商業用地,購房者在購買之前首先要確定樓盤是否有正規的開發許可證只有正常手續的房屋,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只要房屋本身的質量可以,都是可以通過續租土地來保留房屋的,如果在到期之后沒有相關的約定,或者是國家不再給予土地出讓,會賠償購房者一定的經濟補償,可以參考目前的拆遷房執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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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百科 產權到期后房子歸誰 選房技巧

    baike5481
  • 問答 房屋70年產權到期怎么辦?房子70年產權到期歸誰? 其他

    70年產權到期怎么辦?
    根據我國《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如何續期如下:
    1、不夠70年的,到期后必須都續期到70年;
    2、70年到期后自動續期,相當于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一個無期限的物權,即一次取得使用,國家不必每次續期每次都收費;
    3、到期后經過自動續期變成建設用地使用權之后,應當確定使用權人與擁有人之間的關系,可以考慮收取必要而不過高的稅金,但應當經過立法機關立法決定。
    70年產權到期后歸誰?
    1、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產權的年限。國家規定城鎮建設用地土地實行國有,個人和企業可以有償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權。
    2、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購買的房產只要擁有合法的產權證,就是個人的私有產,只要房產還存在,個人就擁有該房產的產權。
    3、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準。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這一條規定說明,土地使用年限屆滿時,使用者要繼續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請繼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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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問答 產權到期后房子歸誰 小產權房

    小產權的房子其實并沒有產權年限這一說,因為小產權的房子一般所使用的都是集體土地或者是農村用地,這些土地的本質還是歸屬于國家所有的,在這些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子,因為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所以也就不能夠正常的上市交易,當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國家可以免費的收回土地,但如果說繳納了土地出讓金,當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之后,國家如果想要收回土地的話,會給予一定的補償。
    之所以不建議大家購買小產權的房子,是因為購買之后會有很多的風險存在,沒有房產證只是一方面,可能連房子的質量都沒有辦法保障,因為在購買之后無法按照正常的流程去辦理產權的變更,一旦遇到有抵押查封的情況,可能會遇到錢房兩失,給購房者帶來很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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