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國外有住房保障法嗎?住房保障體系的住房分類? 其他
法國政府這種對事關百姓民生的住房問題的負責態度令人贊嘆。作為發展中國家,也許我們的政府財力和財富積累,不能與法國相比,但法國在住房問題上的思路和策略,卻對解決我國當前日益突出的住房難問題,推進我國的住房保障立法,具有一定的啟發和借鑒意義?!∈紫?,要學習法國以訴訟來保障公民居住權的立法手段。法國政府賦予住房權可抗辯性,就意味著無房者可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住房權,這種極強的可操作性的立法能確保百姓人人有房住。據法新社報道,原先在法國只有受教育權和保護健康權是可抗辯的,可見法國政府對住房問題之重視。與此相反,居住權在我國還是一個比較陌生的概念,我國目前還沒有哪一部法律明確賦予公民居住權,更不要說可抗辯居住權。
其次,要學習法國政府解決百姓住房問題的責任擔當。在現代社會,保障公民的基本生存條件,是政府的基本職責,而住房正是公民基本生存范疇。法國政府敢于表態“無房住上法院告我”,這種勇氣和敢于承擔的魄力,應該讓我國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員感到羞愧。面對迅速高漲、遠超百姓承受能力的房價,中央出臺了一系列的調控政策。然而,房價在一片調控聲中“逆勢而上”,這與部分地方政府沒有切實擔起百姓住房的責任,消極執行中央政策有關。2010年深圳市土地出讓計劃收入239.04億元,其中將安排6.94億元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不到土地出讓金總額的3%,這足以說明地方政府在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上的消極態度。
因此,我們有必要在住房保障立法中明確規定,房價得不到有效控制、百姓無房住,當地政府要擔責,特別是一把手要擔責,要引咎辭職,甚至要被告上法庭。如此,百姓的住房難問題才有可能得到解決。已有3個回答
問答 住房保障體系
“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包括:經濟適用房、廉租房、住房公積金、限價房和公共租賃房等。已有2個回答
問答 國外有住房保障法嗎?一般住房保障體系的住房分類? 其他
出臺《住房保障法》,從法律的高度規定和保障公民住房的基本權利,這在群眾為高房價所苦的今天,具有重要的意義,值得期待。但是,住房保障立法如何切實保障公民的居住權,能否落實到具體的規定和措施當中,卻值得思量。在我看來,住房保障立法不妨引入法國的“可抗辯住房權”制度。
2007年1月17日,為解決法國居民的住房問題,法國政府部長會議通過了“可抗辯居住權”法案,承諾增加住房建設投入,在法國基本實現人人有房住。法案規定,從2008年12月1日起,在住房申請沒有收到滿意答復的情況下,5類住房困難戶——無房戶、將被逐出現住房且無法重新安頓者、僅擁有臨時住房者、居住在惡劣或危險環境中的人以及與未成年子女同住且住房面積不達標的人,可向主管部門要求解決住房問題,如問題得不到解決,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已有3個回答
問答 住房保障法保障什么?怎么保障? 其他
住房保障法:保障什么?怎樣保障?
保障基本人群的居住權
住房保障法的主要功能是保障公民普遍享受住房福利,從而達致“住有所居”之境況,實現住房的民生功能。
此次住房保障法的起草,有專家建議命名為“基本住房保障法”,我深表贊同。住房保障法不是保障所有人的住房需求,而主要是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保障的是基本人群的基本權利——居住權,即住房保障法要保證的是人們的居住需求得到滿足,并不以保障人們的購房乃至投資需求為立法目的。
所以,法律應確立保障性住房制度以建設廉租房和公共租賃房為主,并非盯著“產權”不放。從住房保障法的立法宗旨出發,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棚戶區居民、舊宅區居民、新入職職工、“夾心層”以及農民工群體都應納入住房保障范疇。
這其中,農民工群體是比較特殊的保障對象,由于農民工沒有城鎮戶口,在立法時頗受限制。但是,考慮到農民工群體為城市發展建設作出的巨大貢獻,以及其在城市長期生活的需求,筆者一直主張應該將農民工群體納入受保障對象。
**近,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七部門聯合制定的,旨在解決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關于加快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指導意見》對外發布。
《指導意見》指出,近年來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無力通過市場租賃或購買住房的問題比較突出。同時,隨著城鎮化快速推進,新職工的階段性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矛盾日益顯現,外來務工人員居住條件也亟須改善。
根據《指導意見》,公共租賃住房供應對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將新就業職工和有穩定職業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供應范圍。這些規定,贏得了社會各方的贊賞。三種不同層次的保障方式
住房保障法應以發展租賃式保障為主,同時應根據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制定不同層次的保障方式:
一是,為低收入家庭提供配租福利。
草擬中的住房保障法規定,為需要租用住房的居民提供廉租房。廉租房的福利性質直接體現在其低廉的租金水平上。廉租房的受眾應該包括農民工、城市低收入家庭和新入職人群等。這些群體有住房需求,但由于住房支付能力較低,無法購買產權房屋,因此,向這類人群提供廉租房,以維護其居住權。二是,為有一定購買力的居民提供配售福利。中低收入居民,有一定的資本積累,但是仍遠遠不足以支付商品房高額費用。對于這類人群,住房保障法為其提供經濟適用房的住房福利。作為住房保障的一部分,經濟適用房兼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草擬中的住房保障法規定,配售的保障性住房,實行按份共有,就是指購房人與政府按照一定比例共同擁有房屋的產權。
共有產權模式減輕購房者購房和政府集資建房的雙重壓力,這種制度安排更為深遠的影響是給予了中低收入者一個直接進入房屋產權購買門檻的機會,只要經過一定時間的積累,**終有可能獲得住房所有權。
同時,共有產權模式通過限制購房者的產權比例,起到壓縮利益空間、抑制投機的功能,從而確保經濟適用房保障到位。三是,為低收入人群追加的住房租賃補貼福利。草擬中的住房保障法為了防止廉租房等福利租房的租金給低收入人群造成過大壓力,規定這類人群在享受住房保障的同時,如果租金仍然超出其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的,超出部分可以申請住房租賃補貼。
一般認為,廉租房租戶實際房租支出占平均收入的比重不能超過10%。除了以上三種主要的保障方式外,住房保障法還將對住房公積金制度和保障性住房財稅優惠制度加以規定,以促進住房保障制度的順利構建。
樓市如何破局,房價能否軟著陸,關系著整個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在樓市調控中,我們應堅持調控與疏導并重,在打擊投機的同時,分流住房需求,惟有如此,方能真正迎來房價的拐點。
否則,無論如何調控,普通老百姓是無力承擔受如此高額房價的。因此,在現階段,構建實施基本住房保障制度,重視住房的民生性質,應該是各級人民政府考量和籌謀的重要課題。
各級政府應該統籌各類社會資源,協力推進我國住房保障制度建設。而一部良善的住房保障法的早日出臺,正是億萬百姓的殷殷期待。已有1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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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住房保障法 政策法規
《住房保障法》是在2008年11月被列入五年立法規劃,將由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的保障司負責起草工作,并在2008年底委托了清華大學法學院與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分別了起草該法的理論版與實踐版建議稿。
目前為止,住房保障法仍在草擬,住房保障立法是為了改變目前住房供應單 ,依靠市場的局面,在商品住房市場之外,開辟出專門領域去保障一些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改變那些不管有錢沒錢都去市場獲取住房的局面。
結合法律的規定,政府在土地規劃,財稅政策方面向保障性住房傾斜,使一些中低收人家庭的住房供給從商品房市場中分流出來。
住房保障的目標不是為了保障人人能“居者有其屋”,而是去保障“住有所居”的實現,這是住房保障法的主要功能和使命。已有1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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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 基本住房保障法是什么? 保障性住房的法規規定? 政策法規
退出機制已經成為各地房管部門探索住房保障制度的一個新方向。
2011年12月1日開始實施的北京市公租房新規中明確,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為3年,**長不超過5年。這一內容為租賃對象在適當條件下退出提供了政策支持。
中國網2014年6月5日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昨天下午就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設情況舉行發布會。住建部總經濟師馮俊在會上表示,保障房退出(準入)機制的設計要有一定的寬容度,“退出機制并不是說一定要退出保障房,而是要退出原來的福利機制。針對收入提高后的退出機制設計一定要實事求是,要有一定的寬容度,要允許一定的收入增長,要有一定的穩定時期?!瘪T俊介紹,隨著大量保障房竣工投入使用,針對確保保障房的公平分配、合理使用的準入問題,住建部目前也已建立了一套監管機制。 2014年5月20日,北京市法制辦公布了2014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計劃,涉及55項內容。在2014年力爭完成的12項立法項目中,包括備受關注的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控制吸煙條例(草案)、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草案)、居住證管理辦法等。
《基本住房保障條例(草案)》擬規定,申請保障房不再審核收入情況,而以有無房產作為申請依據。同時,非京籍人群擬納入保障房申請范圍。已有3個回答
問答 城市住房制度有哪些? 如何深化城鎮住房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 其他
1.必須堅持我國住房供應體系。我國住房供給體系,即高收入者,購買商品房;中低收入者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低收入者國家供應廉租房。這是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是符合市場經濟運行規律的。
2.完善住房社會保障方式或模式。
3.改革住房建設制度。
以經濟適用房為例,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在一定情況下還是有效的與必要的,如在住房短缺時期,可以有效地增加住房供應數量;或者在一定情況下實行定向供應,解決特定人群的住房問題。
4.應當建立住房社會保障領導機構,把住房公積金、住房合作社、定向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等住房社會保障事宜統管起來,同時要做好經濟適用住房、合作住房的建設規劃、用地劃撥,建設規模、住房布局以及
住房價格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5.改變由開發商建設經濟適用住房的方式,建立社會保障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專門建設機構。社會保障住房建設機構不是開發企業,而是事業單位,即不以營利為目的。這種機構完全可以借鑒外國或我國香港的模式。這樣就可以克服由開發商開發建設社會保障住房時形成的各種弊端。
6.加強對社會保障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供給對象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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