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 離婚后財產分割 婚姻房產
您好這樣的財產分割建議雙方商討!如商討不成功,建議找個律師進行財產分割!已有5個回答
問答 離婚財產分割 婚姻房產
您好
這樣的財產分割建議雙方商討!如商討不成功,建議找個律師進行財產分割!已有4個回答
問答 離婚財產分割與賠償計算標準 其他
在房價持續攀升的城市里,房屋問題對于普通百姓來說是一個的問題,因此,在離婚時,房屋如何分割就成為離婚時焦點問題。在實踐中,離婚時房屋分割的情況相當復雜。已有5個回答
問答 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婚姻房產
根據你的情況敘述,做一下分析,以供參考:1、此房產為你們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如果你們沒有書面約定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為一方的話,那么此房產為共同財產。所依據的相關法律條文:《中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2、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債務也為夫妻的共同債務。那在離婚時仍然為夫妻共同債務。你們銀行的購房貸款,應有你們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依據的相關法律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3、對房產的分割:此房產為你們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你們首先可以協議離婚,協議分割,協議無果,可由法庭判決,法庭在判決之前,同樣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依據法律規定進行判決分割。你可以申明不要房產對房產進行折價計算。法庭將根據你們的具體情況,進行評估計算,然后,剔除償還貸款部分,所剩余部分,你們雙方進行均等分割。4、關于你婆婆的首期付款和月供的款項,如果沒有事先的約定,視為財產贈予。如果有約定,法庭將在共同財產分割時對此項進行考慮,視約定內容而定。5、房產證即使沒有辦理,購房合同雖然寫的是你丈夫的名字,該房產仍然是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6、房產估價后減掉所有貸款部分后,剩余部分的均等分割后,因為你已申明不要房產,你所得部分可有法庭確定為以現金支付的方式,由你的丈夫在法庭規定的時間內支付給你。到期不付,你可要求法庭強制執行。這是后話。因此你不必賣掉房產,合法地得到相應的份額。以上僅為參考。已有3個回答
問答 關于離婚財產分割 婚姻房產
房屋的產權人以房產部門記載在房屋登記薄上的產權人為準,如您所說產權證在您手上,但未辦理過戶,因此,男方到房管局去申請產權證遺失,再補辦證后拿去貸款或轉手是完全有可能的。
建議您盡快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轉移登記手續,將房產辦到您的名下,以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第32、33條的規定,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身份證明;(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您應當提交的第(四)項材料,即是你們之間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離婚后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征收契稅的批復》,基于離婚分割房產的轉移登記不需交稅,一般只需交納手續費、服務費等,具體數額您需到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詢問。已有2個回答
資訊 離婚后財產如何分割?婚后財產分割訴訟費怎么收 知識
資訊 離婚后財產如何分割?婚后財產分割訴訟費怎么收
問答 ?? 離婚財產如何分割房子 房產分割
婚后買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予以平分。
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已有3個回答
問答 ??離婚再婚房產如何分割?再婚的夫妻離婚后財產如何分割? 其他
再婚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割的問題要根據是否有財產協議來分析:第一, 有婚前財產協議書的,按照協議各自處理婚前個人財產。第二,沒有婚前財產協議的,但是有證據能證明屬婚前財產的,屬于個人的財產,按照誰的財產歸誰執行。不能證明屬于個人婚前財產的,一般要按照婚后財產分割。第三,再婚結婚后有協議的,也按照協議執行。有兩種情況:
一、是同意婚前財產按照婚前財產處理的,簽訂財產協議的,按照協議書的規定婚前財產處理。
二、同意把婚前財產按照共同財產處理的,簽訂財產協議的,離婚時按照共同財產分割。已有4個回答
問答 離婚再婚房產如何分割?再婚夫妻離婚財產怎么分割? 其他
再婚財產分配,在原理上跟離婚財產分配大體上是一樣的。關于房產分割的問題,再婚的處理和第一次婚姻是一樣的?;橐龇ㄋ痉ń忉屆鞔_了房產分割的六種情形:
1.房屋贈與未辦理過戶手續,房產歸贈與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資買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屬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3.婚后由雙方父母出資買房,不管產權登記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資份額比例分割;
4.婚前買房婚后還貸,屬購買方個人財產,不予分割?;楹筮€貸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按照比例進行補償;
5.雙方用共同財產以父母名義買房,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產權屬于父母,不屬于夫妻財產,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資情況,算作債權要求償還出資額;
6.婚后以按揭貸款方式購買房屋屬夫妻共同所有,對房屋產權的分割,原則上應當均分。法律依據:《**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第二十二條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已有4個回答
問答 ??離婚再婚房產如何分割?再婚夫妻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其他
二婚是結婚離婚或喪偶以后,再一次結婚。二婚再離婚和第一次離婚時一樣,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再婚個人財產,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對于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財產,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財產,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等?!痘橐龇ā返?9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根據這一法律規定,離婚時對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實踐中,在財產分割時,如一方對夫妻感情上破裂有過錯,負有主要責任,即出現一方有婚外戀或重婚的行為;一方對他方有虐待遺棄的行為;一方好逸惡勞,有封建思想等等。則在分割財產時,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相對多分割一些財產,以體現對無過錯一方的保護和對過錯一方的懲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已有4個回答
問答 誰有離婚財產分割協議范本? 婚姻房產
1、如果是離婚協議,則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財產協議,要根據該協議與之后訂立的離婚協議是否沖突。
2、我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3、可見婚內財產協議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在離婚時又重新訂立離婚協議的,離婚協議在后,后協議效力高于前協議,故婚內財產協議如果和離婚協議發生沖突應當以離婚協議為準。已有3個回答
問答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怎么寫,政策對于財產如何分割? 政策法規
沒有固定格式要求,只要將雙方對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寫清楚沒有異議就可以。已有2個回答
問答 離婚財產分割方法有哪些 婚姻房產
1、夫妻雙方對財產歸誰所有以書面形式約定的,或以口頭形式約定,雙方無爭議的,離婚時應按約定處理。但規避法律的約定無效。
2、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3)一方或雙方由知識產權取得的經濟利益;
(4)一方或雙方從事承包、租賃等生產、經營活動的收益;
(5)一方或雙方取得的債權;
(6)一方或雙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復員、轉業軍人所得的復員費、轉業費,結婚時間10年以上的,應按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復員軍人從部隊帶回的醫藥補助費和回鄉生產補助費,應歸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兩地分別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
5、已登記結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具體處理時應考慮財產來源、數量等情況合理分割。各自出資購置、各自使用的財物,原則上歸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后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7、對個人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難以確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有責任舉證。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8、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于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與他人合伙經營的,入伙的財產可分給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財產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入伙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10、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生產資料,可分給有經營條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該生產資料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財產一半價值的補償。
11、對夫妻共同經營的當年無收益的養殖、種植業等,離婚時應從有利于發展生產、有利于經營管理考慮,予以合理分割或折價處理。
12、婚后8年內雙方對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進行過修繕、裝修、原拆原建,離婚時未變更產權的,房屋仍歸產權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屬于另一方應得的份額,由房屋所有權人折價補償另一方;進行過擴建的,擴建部分的房屋應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13、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分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當于該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14、婚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后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持,但一般不超過兩年。無房一方租房居住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15、離婚時一方尚未取得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歸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根據具體情況,對另一方予以適當的照顧。
16、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毀損、消耗、滅失,離婚時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財產抵償的,不予支持。
17、夫妻為共同生活或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等所負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下列債務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18、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置財物借款所負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19、借婚姻關系索取的財物,離婚時,如結婚時間不長,或者因索要財物造成對方生活困難的,可酌情返還。對取得財物的性質是索取還是贈與難以認定的,可按贈與處理。
20、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未從家庭共同財產中析出,一方要求析產的,可先就離婚和已查清的財產問題進行處理,對一時確實難以查清的財產的分割問題可告知當事人另案處理;或者中止離婚訴訟,待析產案件審結后再恢復離婚訴訟。2
1、一方將夫妻共同財產非法隱藏、轉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變賣、毀損的,分割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應予以少分或不分。具體處理時,應把隱藏、轉移、變賣、毀損的財產作為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分得的財產份額,對另一方的應得的份額應以其他夫妻共同財產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額部分由隱藏、轉移、變賣、毀損財產的一方折價補償對方。對非法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的一方,人民法院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進行處理。2
2、屬于事實婚姻的,其財產分割適用本意見。屬于非法同居的,其財產分割按**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處理。已有3個回答
資訊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知識
資訊 夫妻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資訊 萍鄉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有哪些? 知識
問答 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范本是怎樣的?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書怎么寫? 婚姻房產
男方:
,男,漢族,××年××月××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女方:
,女,漢族,××年××月××日生,住××××,
身份證號碼:××××。
男方與女方于××年××月××日在×××登記結婚,
婚后于×
×年×月×日生育一兒子,名×××。
因雙方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
情破裂,
已無和好可能,
現經夫妻雙方自愿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
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愿離婚。
二、兒子××由雙方共同擁有探望權。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
、××××××
10
、男方名下的轎車
11
、××××的投資股份
以上財產歸男方所有。
1
、××××
8
、女方名下的轎車。
9
、現金伍拾萬元整。
以上財產歸女方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
任何一方
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
除上述之
外,
并無其他財產。
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
實性。
六、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解讀婚姻法結婚須知 結婚登記 收養撫養 財產繼承 離婚財產分割
2
本協議一式三份,
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
《離婚證》
之日起生效,
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已有4個回答
問答 離婚分割家庭財產問題 婚姻房產
屬于共同財產,可以要求分割。建議面談已有4個回答
問答 ??香港離婚房產如何分割?香港離婚財產分割應該怎么做? 其他
香港婚姻法條文并沒有夫妻共同財產制;夫妻雙方離婚時,原則上是各人財產歸各人。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法官會根據具體情況作出調整,對有爭議的財產分割部分作出均分的判決。無論如何調整,原則上都是偏向于保護女方的方向。一、確定夫妻雙方名下財產的凈值
確定雙方名下的財產以及婚姻關系期間積累的資產及任何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包括任何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繼承、受贈等情況獲得的財產。對于存在爭議的財產或者債務,法庭會根據各自提供的證據做出分割決定。法院開始審理時,雙方需要提供詳細的財務訊息給法庭。
二、確定雙方以及子女在離婚后對財務的需求
1、法庭在確認雙方離婚后的財務需求時,會做出相應寬松的考慮;
2、在確認好一方的財務需求時,會以維持離婚后生活如婚前生活水平為目標。
3、在確認好一方的財務需求時,需要另一方的經濟負擔,如:撫養、教育子女的費用。
如果通過第一步所確定財產凈值不足夠滿足雙方在婚后的財務需求,那么法庭會根據雙方的財務需求將以上夫妻財產分割給雙方。但如果夫妻財產在滿足雙方財務需求的情況還有剩余,那就按接下來的第三步走。
三、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1、如果雙方的財務需求可以滿足,并且還有剩余的話,需要下列原則來分配。
原則上,雙方對兩人名下財產進行平均分割。其中,如果是一方為婚姻作出的犧牲、對婚姻家庭的貢獻的財產,這類財產不記入平均分割的行列,并且需要闡述此等偏離考慮因素和理由。
2、如果一方在婚前就已經有資產和單獨接受的遺產已有5個回答